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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典型案例分析

时间:2015-09-25 10:02:07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窦春兴 王海鸥
导读:2014年1月某日,被告人张某酒后驾驶小轿车,在枣强县大营镇某公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某村西时与公路南侧的电杆相撞,造成驾驶员张某及乘车人员李某受伤,乘车人员王某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经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张某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乘车人员无责任。

   2014年1月某日,被告人张某酒后驾驶小轿车,在枣强县大营镇某公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某村西时与公路南侧的电杆相撞,造成驾驶员张某及乘车人员李某受伤,乘车人员王某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经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张某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乘车人员无责任。

  事故发生后,枣强县司法局事杰律师事务所接受乘车死亡人员王某家属的委托,指派律师作为本案附带民事诉讼交通事故赔偿的委托代理人,本案律师接受委托后,根据调查和原告述说的情况,向法院提出(1)依法追究被告犯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2)向被告索赔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及其他费用等共计三十六万的赔偿金。诉讼过程中,代理律师积极向双方当事人讲解法律法规,依法疏导、依理劝说、以情打动,原、被告系同学关系,最终双方自愿协商一致,达成协议,一次性赔偿了原告的各项损失。由于被告积极赔付,公诉机关以交通肇事罪追究了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被判缓刑,原告撤诉,本案结案。

  案例点评:

  一起典型的酒驾导致的交通事故,同学二人一个入狱,一个逝去。从法律的角度来讲,1、交通事故纠纷索赔比较专业,程序繁多需要专业处理。律师根据法律规定和专业知识切实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2、被告积极进行了一次性经济赔付,达成了谅解,适用缓刑。原告、被告就民事赔偿达成协议,撤诉,是处理此类交通事故的理想结局。

  酒后驾车的危害触目惊心,已经成为交通事故的第一大“杀手”。我国《刑法》对交通事故中酒驾的做出了非常明确的法律条文,性质由过去的行政违法行为衍变为刑事犯罪行为。交通事故不是一个人的损失,而是两个家庭的悲剧,希望引以为戒!不要再让酒驾伤害自己和家人。(通讯员 窦春兴 王海鸥)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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