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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办理廉租房 把自己送进牢房

时间:2024-08-08 09:47:57  来源:健康中国人  作者:热依罕古丽·图尔荪
导读:近日,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以办理廉租房为由实施诈骗犯罪的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麦某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健康中国人讯(通讯员 热依罕古丽·图尔荪)近日,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以办理廉租房为由实施诈骗犯罪的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麦某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案情回顾】

  2023年9月期间,被告人麦某以实施诈骗为目的,明知自身不具备办理廉租房的能力,在微信群里发“我手上有一套50平方米的廉租房,有需要的人跟我联系”内容的信息后,3名被害人主动联系麦某,麦某自称:“我叔叔在城建局上班,可以办理廉租房”,先后骗取3名被害人共计13500元。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麦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13500元,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对被告人量刑时,根据犯罪事实、情节,考虑被告人麦某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系累犯,主动退赔被害人的大部分损失等情节,依法予以处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法官提示】

  廉租房是政府为减轻低收入家庭租房压力推出的保障性住房,申请廉租房需要严格条件和审批手续,但犯罪分子正是利用群众急于申请廉租房的心理,自称“有关系”,能帮助申请到廉租房为诱饵,实施诈骗。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办理廉租房请到政府部门办理,切莫相信陌生人的话,如有群众被骗,请尽快报警求助。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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