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上述情况,如何才能破解或最大程度减少农村土地纠纷呢?一旦发生了纠纷,又该如何处理呢?
原则一:承包合同的订立程序要合法。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对采用招标方式订立承包合同的要遵守招标投标的法律规定,要按照程序定中标人并与之订立合同。
原则二:承包合同的内容要明确、合法。
承包合同应当对承包地的面积(四至界限)、履行期限、承包费的数额及交纳时间、违约金等内容有明确约定。对于已经生效的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违约,更不得单方解除合同。
原则三:产生纠纷要先找基层调解组织解决。
一旦产生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不要直接找法院,要先找农村基层调解组织,由基层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处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16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或者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讯员 耿莹) 2/2 首页 上一页 1 2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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