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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近邻不如对门”。然而,张生(化名)与王辉(化名)这对对门邻居,却因一笔苗木买卖款项,让原本和睦融洽的关系陷入了长达五年的“冰封期”。近日,在新疆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终于握手言和,为这段积怨画上了圆满句号。 为深入学习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走深走实,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新疆喀什市人民法院紧扣活动主题,立足司法职能,开展了系列普法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的学法氛围。 4月15日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进一步增强辖区群众国家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营造“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浓厚法治氛围,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精心组织、多点发力,同步开展“城区+乡镇”双线普法宣传活动,将国家安全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进一步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法治素养,营造 “国家安全、人人有责、人人尽责” 的浓厚社会氛围,4月15日,新疆英吉沙县人民法院联合县委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国安办等多个部门,走进辖区绿地广场,开展“统筹发展和安全 护航‘十五五’新征程”为主题的国家安全教育日集中普法宣传活动,将国家安全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融入群众日常生活。 为迎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深入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将司法服务与国家安全宣传深度融合,4月11日,新疆岳普湖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走进县农贸市场,开展“国家安全 人人有责”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以接地气、有温度、贴民心的普法形式,把安全知识送到群众身边,让国安理念真正融入百姓日常生活。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增强广大群众国家安全意识和法治素养,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紧扣宣传主题,精准聚焦群众需求,先后深入巴扎集市、包联社区开展多形式、全覆盖的国家安全教育宣讲活动,推动国家安全法治宣传走深走实。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养老积蓄是老年人安度晚年的根本保障,更是他们的“保命钱”,理应受到悉心守护。然而,近日新疆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养老院护工监守自盗案件,一名本该悉心照料老人的护工,竟将罪恶的黑手伸向了老人的养老钱,最终难逃法律严惩。 本以为能靠“刷单返利”赚点小钱,不料反被骗走4万余元;为追回本金,竟选择与诈骗分子“合作”,沦为帮其转移赃款的“工具人”。近日,新疆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被告人张某因协助转移电信诈骗赃款150余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万元,违法所得0.57万元被依法追缴。 清明寄哀思,英烈永铭记。为深切缅怀革命先烈的的丰功伟绩,传承红色精神,锤炼党性修养,引导全体党员干警筑牢司法初心,践行使命担当,清明前夕,新疆喀什市人民法院组织全体党员干警前往疏勒烈士陵园,开展“追思先烈铸忠魂,传承使命勇担当”清明祭扫主题党日活动,以庄重仪式致敬英烈,以实际行动赓续红色血脉。 又是一年清明至,缅怀追思正当时。为传承清明传统习俗,涵养干警家国情怀,营造文明、和谐、奋进的良好氛围,新疆伽师法院各党支部精心策划并开展清明节系列活动,以多样活动厚植家国情怀,锤炼党员干警党性修养。 为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持续巩固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近日,新疆喀什地区两级法院开展“丝路·雷霆2026·春雷行动”。全体执行干警深入乡村社区、戈壁绿洲,采取“清晨突袭、错峰执行、集中拘传”等灵活战术,掀起集中执行强大攻坚。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职业素养强化年”部署要求,全面锻造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检察队伍,持续提升全体检察人员司法办案能力、专业素养和履职水平。近日,新疆英吉沙县人民检察院精心组织开展庭审观摩实战练兵活动,院领导班子成员、全体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及书记员全程参与,通过实战化庭审观摩实现以学促干、以练提质。 农机作业环境复杂,操作细节关乎生命安全。近日,新疆泽普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农机作业过失致人死亡案,库某因作业时未做好安全防护,导致一人死亡,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为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切实提升全县各行政机关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3月31日,新疆英吉沙县人民法院面向全县各行政机关行政执法一线人员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授课,全县各乡(镇)、县直各行政执法单位共计30余名执法人员参加培训。 近日,新疆和硕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原告徐某与被告钟某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冰释前嫌,自愿和好,原告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一场家庭危机得以圆满化解。 近日,新疆和硕县人民法院聚焦涉农纠纷民生痛点,针对7名农户诉巴州某农业管理有限公司辣椒种子买卖合同纠纷案,快速启动“涉农纠纷绿色通道”,通过线上线下联动调解,仅经多轮沟通便促成纠纷双方达成和解,有效保障农户全年收益,以司法温度护航乡村产业振兴。 为传承红色精神、凝聚奋进力量,深化兄弟法院交流互鉴、提升司法服务质效,近日,新疆和硕县人民法院与乌鲁克垦区人民法院联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共同走进马兰烈士陵园、马兰军博园接受红色教育,并实地参观和硕县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及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以红色初心铸魂育人,以业务交流共谋发展。 物业费纠纷是社区治理中的高频矛盾,业主常以拒交物业费作为对服务不达标、收费不规范的“维权”手段。近日,新疆喀什市人民法院就办理了这样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切实解决执行难、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重要精神,落实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3月30日,新疆伽师法院利剑出鞘,聚焦涉农民工工资、涉民生小标的等案件,精心组织开展了“丝路利剑2026·春雷行动”集中执行行动。重点聚焦5万元以下的小标的案件及涉民生案件,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规避执行等违法行为。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关键时期。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破解小微企业法律难题,筑牢企业合规经营防线。近期,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联合县检察院、司法局,组建法治服务团队走进县工业园区小微企业孵化基地,开展专项入企“法律体检”活动,以精准法律服务护航小微企业稳健发展。 为进一步提升法官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搭建业务学习交流平台,近日,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第一期“法官微课堂”正式开讲。本期课堂由立案庭庭长阿力木·赛买尔担任主讲人,以“立案登记制背景下‘虚假诉讼’的识别门槛”为主题,为全院法官带来了一堂紧贴实务、内容生动的业务辅导课。 热力纠纷是矛盾纠纷中的"老大难",一边是热力公司诉苦"用了暖气不付钱",一边是业主抱怨"温度不达标,凭啥付钱",这种两难的情况应该如何打破呢?山西省闻喜县人民法院河底法庭的做法给这类案件提供了解决思路。 近日,新疆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好心担保”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再次向社会敲响警钟:签字即担责,担保非儿戏! 近日,新疆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附带民事赔偿纠纷案件时,依法对一名年过六旬、却长期以“年老体弱”为“资本”对抗执行的被执行人阿某,果断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用强有力的执行行动向社会宣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年龄绝非逃避法律责任的“护身符”。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在市场经济活动中,诚实守信是基本准则,也是法律维护的核心价值,拖欠货款不仅违背商业道德,更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近日,新疆泽普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最终被判限期支付全部货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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