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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全民阅读活动,扎实推进文化润疆工程,激发全民读书热情,营造浓厚的书香氛围,在第29个世界读书日来临之际,新疆温宿县托甫汗镇酒花楼村开展了以”书香润乡村·阅读沁人心”为主题的全民阅读活动。 为全面普及反诈常识,切实预防和减少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及其关联犯罪案件的发生,保障群众财产安全。近日,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来到商贸中心社区开展“送法进社区”反诈专题宣传活动。 防范于心、反诈于行。为进一步强化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宣传教育力度,有效减少和遏制各类诈骗案件的发生,提高全体师生的防范意识和识骗能力,维护青少年权益岗,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组织17名法治副校长在辖区16所中小学开展法治宣传,近两万名师生收听法治宣传。 为进一步加强乡镇及基层调解组织的沟通联系,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知识,强化对基层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与指导,切实提高基层调解组织化解纠纷的能力,近日,新疆英吉沙县人民法院萨罕法庭以“调解的是矛盾,调顺的是民心”为主题,对萨罕镇20余名村级调解员及“法律明白人”进行专题培训。 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是,如果借款人意外身亡,继承人又拒绝还款,债权人应如何追偿、向谁追偿?应如何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权益呢?近日,新疆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妥善调解一起债务人意外死亡的借贷纠纷案件。 为进一步推动平安校园建设,不断增强在校学生的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4月17日,新疆英吉沙县人民法院法治副校长古丽尼格尔·赛麦提和法官助理努尔阿米乃姆·阿卜力米提走进英吉沙县第一小学,为全校2000余名师生带来一场别开生面的法治宣传教育课。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婚姻是家庭的基石,一个美好的婚姻家庭需要夫妻二人共同维护经营,夫妻之间一旦出现矛盾,应及时沟通解决,避免“小矛盾”引发“大纠纷”,近日,新疆英吉沙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婚姻纠纷案件。 女性是文明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推动者,儿童是国家繁荣昌盛的希望。为切实加强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障,推进婚姻家庭纠纷诉源治理工作取得新进展,2024年4月16日,新疆和硕县人民法院邀请9名县妇联、妇女代表、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到院参加“公众开放日”活动。 春风如你,芳华熠熠。为进一步加强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增强妇女儿童用法律维权的意识和能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尊重、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4月16日,新疆岳普湖县人民法院联合县妇联开展“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专题开放日”活动,邀请16个村、社区60余名村社区妇联主席、妇女代表走进法院,“零距离”了解法院工作,“沉浸式”接受法治教育。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障,增强妇女儿童法治观念。4月16日,新疆巴楚县人民法院联合巴楚县妇联开展了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专题开放日活动。 近日,新疆泽普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不服不予认定工伤待遇纠纷的行政争议案件,泽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作为行政机关出庭负责人应诉。这是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修订后首例泽普县人民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行政争议案件。 妇女儿童健康发展是家庭和谐、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石。为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营造全社会尊重妇女、关爱儿童的良好氛围。近日,新疆莎车县人民法院召开“以法之名·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专题新闻发布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高广大妇女儿童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引导广大妇女增强法治观念,4月16日,新疆英吉沙县人民法院联合县妇联开展以“同心‘护苗’法润‘她’心”为主题的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专题开放日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障服务,推进婚姻家庭纠纷源头治理,新疆泽普法院于4月16日举行了“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专题开放日”活动,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安局、妇联、团委、教育局等单位代表走进法院,沉浸式体验人民法院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只要思想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申请执行人艾某与被执行人托某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因查不到被执行人托某可供执行财产且其以各种理由不配合、不见面的原因陷入了困境。但是经过执行法官化身“牛贩子”在卖牛市场忙活一天,最终通过“以牛抵债”的方式,成功破解了这一难题。 近日,新疆和硕县人民法院塔哈其马兰花法庭受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发现,艾某提交的欠条有多处涂改,经询问了解,艾某于2018年为白某繁育辣椒苗,双方经过结算后,白某仍欠艾某21000元,当时白某向艾某出具一张欠条,欠条内容为“今欠11000元(壹万壹仟元整)”,但艾某现场未核实欠条内容有误,遂自行将欠条中的欠款金额私自改为21000元(贰万壹仟元整)。 近日,新疆和硕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收到李某送来的“执法有力度,执行有速度”的锦旗,赞扬高效执行,使其快速拿上执行款。该案是李某申请执行张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40000元。张某从李某处赊购五金建材,多次催要无果后便诉至法院,最终法院判决张某支付李某建材款40000元。在诉讼过程中,李某为了保障其权利最终实现,向该院申请依法对张某采取保全措施。 离婚纠纷调解工作不止是调解和好,也可以调解和平分开,调解离婚有利于缓解当事人的相互对立情绪,最大限度尊重当事人意愿,即便不能和好,也能帮助双方当事人充分考虑自身及对方利益,理性而健康地面对未来的生活。 今年4月15日,是我国第九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进一步提高群众国家安全意识,营造维护国家安全的浓厚氛围,增强防范和抵御安全风险能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巴楚县人民法院干警进入巴楚县夏马勒乡英吾斯塘村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 为切实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共同维护国家安全,筑牢国家安全人民防线,4月11日,在第九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新疆莎车县人民法院组织法官干警深入恰热克镇9村开展了以“总体国家安全观·创新引领10周年”为主题的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 为了进一步普及涉彩礼纠纷案件法律法规,倡导文明新风,4月9日,新疆英吉沙县人民法院人民法庭利用乡镇巴扎天,组织开展“让婚姻始于爱,让彩礼归于礼”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近日,新疆英吉沙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有效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 自“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新疆岳普湖县人民法院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抓手,坚持将普法工作融入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积极营造尊崇法治、捍卫法治、厉行法治的社会氛围。 近日,新疆莎车县法院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经法官悉心调解,终成功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并当场履行,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2024年4月是自治区第二十一个“宪法法律宣传月”,为提升广大群众的法治素养,拓展普法宣传路径,进一步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4月7日,新疆莎车县人民法院组织法官干警前往莎车县大力市场开展了宪法法律宣传活动,为市场内的赶集群众送上了一道“法治大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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