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中国人讯(通讯员 戴凡竣)近年来,新疆和硕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为取得工作质效的持续提升,不断拓宽执行工作的新思路,改进执行工作的新方法,以提高执行到位率作为工作导向,努力让每一个司法判决得到切实执行,积极兑现胜诉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2017年徐某承包了尚某工地的某项工程,在工程完成后,徐某并未及时向尚某结算工程款,后尚某多次向其讨要无果,遂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翻看卷宗,及时与申请人沟通了解案情经过和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并尝试与徐某联系下达相关的法律文书,但徐某隐匿行踪、逃避执行,其名下也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干警继续走访调查,在得知徐某下落后立即驱车前往将徐某依法拘传回了法院。经过释法析理,徐某履行部分义务,并找到担保人就剩余款项与尚某达成限期履行的协议。但徐某仍抱有侥幸心理,在规定时间内未履行相关义务,执行干警遂又多次联系其本人及担保人,释明相关法律规定,明确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最终在法律的震慑下,徐某将剩余工程款全部交付到尚某的手中,至此,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下一步,和硕县人民法院将继续践行“如我在执”的司法理念,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和好事,用实际行动诠释法院的责任与担当,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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