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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昌区法院党组中心组学习传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

时间:2018-10-27 10:09:56  来源:健康中国人  作者:王娇
导读: 2018年10月26日下午,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法院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极端化条例》。

  健康中国人讯(通讯员 王娇) 2018年10月26日下午,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法院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极端化条例》。党组成员、副院长杨明全文领学《条例》。中层及以上领导参会。

  党组书记、副院长李峰指出,去极端化事关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实现,要坚持“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到人、管用、有效”的要求。

  李峰书记就贯彻《条例》提出了以下要求:一是全面系统的学习《条例》。作为政法干警,要增强判别力,提高抵制宗教极端思想的能力,坚定政治立场,明确职责任务,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广泛深入做好《条例》的宣传工作。结合“民族团结一家亲”、“学、转、促”专项活动、住村管寺、下沉基层等工作的开展,以“去极端化”,维护民族团结为主题,大力宣传《条例》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通过走访入户宣讲、集中宣讲、公判大会选举、周一升国旗宣讲等载体,让广大群众认清宗教极端思想的本质和危害性,有效延伸教育覆盖面;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好《条例》。要真正把去极端化要求牢记于心、深刻脑海、付诸行动,对照岗位职责,以良好的工作作风促进司法公正,为高昌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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