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中国人讯(通讯员 阿尔祖古丽·热夏提)近日,新疆莎车县法院民事审判一庭调解了一起建设工程合同案件,成功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冲突,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2016年10月,原告某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与被告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签署了《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后期双方又签订了补充协议。合同约定原告公司承担涉案项目的设计工作,前述合同及补充协议签订后,原告积极履行合同义务,向被告房地产公司提交了各项设计成果,双方确认:原告公司已完成全部合同义务,被告公司应向原告公司支付设计费总额6620684.68元,但被告公司仅向原告公司支付了部分设计费1923642.95元,尚余设计费4697041.73元未予支付,经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无果,遂诉至莎车县法院,要求被告支付所欠工程设计款及逾期利息。
案件受理后,法官详细查阅了案卷材料,充分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庭前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调解现场,原告最初要求被告立即支付所欠工程设计款,但被告房地产公司表示,目前确实没有充足资金支付。针对双方争议的焦点,承办法官便与双方释法明理,耐心沟通。一方面向被告详细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分析不履行义务可能带来的法律责任、社会后果,且案件拖得越久,由此产生的利息日益增长,对其公司的信誉影响也越大。另一方面,对原告耐心解释,使其理解和体谅被告资金困难,经过法官努力,最终原告同意被告公司分两期给付欠款,并在支付时间上做出让步,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调解协议。
建设工程合同案件审理难度大,审理周期长,专业性较强,双方当事人矛盾尖锐,上诉率高,一直是审判工作中的难点。该案的成功调解,是莎车县法院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一次生动实践,是积极履行司法职能、服务社会发展大局的又一典型案例。
今后,莎车县法院将持续为广大当事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进一步发挥民商事审判在化解社会矛盾、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社会稳定的积极作用,保障辖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助力企业纾困解难,为莎车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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