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中国人讯 农民辛辛苦苦忙碌一年,最期盼的就是丰收后把果实卖出去,把钱装在自己的腰包里,踏实又满足。但往往事与愿违,丰收的喜悦换成了一张张欠条,有人苦等多年依然拿不上钱。近日,新疆泽普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并即时履行完毕。
[案情简介]
2015年12月,老李与吴某达成买卖苹果协议,约定吴某收购老李家所有的苹果,苹果装车时过账,双方根据具体数量结算货款。之后老李如约将苹果装箱后装车,经与吴某结算,苹果款总计15.41万元,吴某向老李出具了欠条,并承诺一个月内付清。一个月后,吴某并未按约付款,每当老李催要时,吴某就像挤牙膏似得支付一点,至2024年3月仍有7万余元未付清,老李左等右等也要不回苹果款,最终无奈将吴某诉至法院,要求吴某支付剩余苹果款。
[法院调解]
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立刻电话联系吴某,吴某陈述对老李的起诉不认可,而且欠款都八九年了,早就过诉讼时效了……就挂断了电话。几天后承办法官再次与吴某联系,耐心向吴某讲解:“该欠款的时间虽然长,但是你中途也向老李付过几次款,并且老李也陈述2022年你们就如何还款达成过口头还款协议,在这期间你也按约履行了一部分,所以诉讼时效因这些事由而中断了”,最终吴某同意委托其妻子出庭应诉,法官立即联系老李到庭,经过确认,双方对欠款本金均无异议,但对利息争议较大,法官决定采取背靠背调解方式,为两人讲清法理和利弊,经多次协商,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吴某当庭向老李付清本金及利息7.6万元,签订协议后,吴某妻子立即去银行取款,并将案款全部交付给老李。至此,这笔迟到九年的苹果款终于落袋为安。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法官寄语]
买卖交易发生后出具欠条是常事,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即法律不保护拥有权利却疏于维护的人,很多人拿着欠条,基于朋友间的信任或是其他原因,没有及时处理,就可能出现超过诉讼时效的问题,法官在此提醒,如果欠款时间较长、金额较大,建议找欠款人更换新的欠条或签订新的协议,同时将催款信息、催款通知记录等保存好,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避免债权长期处于不稳定状态。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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