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中国人讯(通讯员 徐静)近年来,新疆木垒县人民法院秉持“高效服务、全力保障、严格规范”工作目标,采取四项措施提升审判执行规范化,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
庭审程序规范化
(一)庭审程序规范建设做法及成效
规范审理程序,提升审判质效。组织法官认真学习《案件办理流程指引手册》,加强审判业务学习,确保案件审理质量,做到事实认定清楚、法律适用正确、文书说理透彻,让人民群众切切实实感受到公平正义,理解和认同裁判结果。要对照绩效考核指标存在的短板弱项,找出问题原因,制定赶超措施。出台《木垒县人民法院人民法庭庭审规范》并同步运行,组织各审判庭室进行学习,要求积极落实落细,严格规范法庭程序。
(二)智能化庭审评查流程及成效
智能化评查能够实现精细化审判管理,构建全面覆盖、科学规范、监管有效的审判监督管理体系,同时也有效实现对案件的全流程监管。
智能化评查实现法院自查和法院之间交叉评查,该院利用智能化评查分析和检查案件基本信息、办案流程、庭审、文书、卷宗信息等,及时准确查找出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为后续工作精准施策提供根据。
(三)优秀庭审评比及成效
为展现法官业务能力,也为司法实践中的类案审判提供参考,为同案同判作出指引,该院定期开展优秀庭审评选活动。注重年初优秀庭审培育工作,院内出台《木垒县法院开展庭审评查活动的细化方案》,定期开展庭审评查工作。
结案流程标准化
(一)结案标准化建设举措经济成效
严格落实结案标准化,定期开启案件自查+抽查,由承办法官、书记员对自己承办案件自查,由院领导牵头进行抽查。主要对案件流程信息填写是否完整准确,是否有缺项、漏项、错项,电子卷宗是否按规定生成,卷宗档案是否规范、有序等方面进行评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把案件质量关,全面审查审判执行薄弱环节。
(二)定期组织自我评查
案件自查评查工作是该院查纠整改环节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自查整改责任,在办案中是否存在违反“三个规定”、违纪违法、漏捕漏诉、不捕不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等方面进行全面的梳理自查,并形成自查台账。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司法规范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满意度。
(三)及时整改追责的举措和成效
对评查结果在全院大会上通报,由审管办及时跟进整改进度,督促整改。通过评查工作充分引导干警树立责任感,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坚决整治不规范问题。监察部门坚持不懈抓好督查整改,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工作,确保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分歧解决专业化
(一)类案裁判检索运行情况及成效
为进一步发挥案例对审判办案工作的指导、参照、示范作用,推动案例指导制度落实,统一法律适用标准,促进公正规范司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木垒县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类案检索工作的通知》,加强类案检索的使用。
(二)专业法官会议建设机制及成效
该院制定《木垒县人民法院主审法官会议工作规则(试行)》,在院内设立3类专业法官会议,分别为刑事主审法官会议,民行主审法官会议,执行主审法官会议,每类由4-6名资深法官组成。
(三)审委会运行情况
不断深化审委会应用,健全审委会讨论决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工作机制,出台《木垒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
案件评查公正化
该院要求各承办法官规范执法司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对将要超审限案件以及电子卷宗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及时提醒案件承办人,进一步强化程序管理,规范权利运行,避免程序错误发生。同时,要求法官增强责任意识,从细节微观处入手,做好庭审前准备工作,严格认真对待每起案件,定期召开庭务会讨论案件,仔细核对法律文书,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要求承办法官在提高案件质量上下功夫,定期由审管办联合政治部共同对审判效率、审判质量、审判效果等三个方面的多项重点指标考核到庭、到人,从而增强干警的责任感和积极性。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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