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中国人讯(通讯员 赵伟)2023年1月12日,新疆吐鲁番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股权转让纠纷案,有力保障涉诉企业合法权益,又为双方企业未来发展及合作留下了空间,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2019年,吐鲁番某旅游公司与黄某、廖某、某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就某旅游项目引入新投资者而达成股权转让协议;在协议履行过程中,黄某、某投资有限公司在支付了部分股权转款后,尚有1300万元转让款未按期支付,吐鲁番某旅游公司遂诉至法院。
收到该案后,受疫情影响,案件当事人远在广西桂林无法赴现场参与开庭,吐鲁番市中级人民法院灵活运用互联网“云庭审”平台进行远程视频开庭及调解。在提高诉讼效率的同时减少了当事人诉累。
庭审后,承办法官认真分析案情后,考虑到此次纠纷涉及企业,牵涉到旅游项目,案件标的大,尤其在一审判决后,被告黄某、廖某、某投资有限公司等均不服提起上诉,双方分歧深,若庭后直接判决,难免影响双方日后的合作,也不利于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承办法官本着“能调则调、快审快结”的原则,根据双方当事人诉求和调解意愿,积极寻找调解契机和突破口,调解过程中从企业经营以和为贵的理念,到诉讼对企业经营的不利影响,与双方当事人耐心细致沟通,既剖析案件事实、释明法律规定,又厘清是非责任;在承办法官的耐心、细致地调解下,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该涉案标的1300万元的案件,从2022年12月30日庭审结束到双方握手言和,仅用13天就妥善化解。
在办理该案时,承办法官本着保护企业合法利益、优化营商环境的原则,最终促成原、被告双方和解,让当事人感受到了司法的公平正义的同时,更为推动企业正常有序发展起到促进作用,最大限度降低司法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吐鲁番市中级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大局,坚持从服务企业平稳运行、保护企业健康发展的角度考量案件处理,全力找准法院服务保障地方经济发展的结合点和发力点,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坚持调解优先,妥善化解涉企纠纷,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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