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中国人讯 (通讯员 格尔曼)新疆博湖县人民法院结合本院执行工作实际,在案件执行方面,出台多项措施化解执行难。
一是加大执行工作力度,规范执行行为。依法果断采取强制措施,充分利用法律手段力克“执行难”。坚持严肃执法,强化执法措施。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手续完备的前提下,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及时果断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搜查、划拨、拍卖、变卖等强制措施。对有履行能力的而拒不履行;妨碍法院执行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罚款和拘留措施,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或裁定的当事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立执行工作快速反应机制,在破解执行难长效机制方面狠下功夫。
二是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执行能力。以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教育重点,加强执行队伍思想纪律、作风建设,进一步增强干警宗旨意识、事业心、责任感,确保每位执行干警都全身心投入工作;进一步加大业务技能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干警的执行能力,不断提高工作效率;继续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和绩效考评活动,严肃查处和通报违法执行的案件的人员,预防和减少因执行人员的消极执行,而造成执行案件久拖不结的现象发生。从执行庭成立以来,未发生干警违法违纪案件或因工作失误当事人举报、上访情况。
三是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和解执行优先。只要当事人有一丝和解的可能,就要做出百分之百努力,针对当事人的性格特点、案件矛盾的焦点、当事人双方意见分歧等因素,采取一把钥匙开一把锁、背靠背进行教育、依靠亲友做好工作、依靠当地名流做工作,依靠当地党政组织帮助做工作等方法,不遗余力地做好思想工作,千方百计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义务或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使案件既得到顺利执结,又避免矛盾的激化,提高了执行标的的实际到位率。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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