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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塔吊修理作业受伤 雇主赔偿

时间:2016-08-31 13:32:40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张庆元 张立敏
导读:50岁的言某因生计在7栋高层工程进行塔吊修理,在作业的过程中受伤,事故导致言某手指被压断,现言某因赔偿事宜与雇主闹上法庭。

  50岁的言某因生计在7栋高层工程进行塔吊修理,在作业的过程中受伤,事故导致言某手指被压断,现言某因赔偿事宜与雇主闹上法庭。

  案件审理查明:2013年4月1日,原告言某受被告行某雇佣,在被告行某位于哈密市泉水地高层7栋工程的工地上进行塔吊修理。在修理塔吊过程中,因操作工操作不当造成原告受伤。被告行某将原告言某送往医院进行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由被告行某垫付。原告言某在医院治疗期间被告行某向其支付现金1000元。2013年12月5日,被告行某向原告言某出具证明一份,载明“言某手指压断一事,经协商由行某赔偿叁万伍仟元(¥35000元整)作为补偿。后因赔偿事宜未果引起诉讼。

  案件审理结果:原告言某受雇于被告行某在高层7栋工程的工地上进行塔吊修理过程中受伤的事实,根据原告言某的陈述以及被告行某向原告言某出具的证明,该院予以确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一款“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该案中,被告行某作为雇主,对于原告受伤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事故发生后,被告行某向原告言某出具证明,同意补偿原告言某35000元,且2014年9月12日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向原告言某支付5000元。原告言某主张剩余的30000元合理,该院予以支持。遂依法判决被告行某支付原告言某赔偿款30000元。(通讯员 张庆元 张立敏)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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