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贵州福泉交警经过缜密侦查,在案发10小时后破获一起致1人死亡1人受伤的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21日凌晨,福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值班室接电话报警称:三江口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驾驶人已经逃跑了。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事故现场,一辆悬挂贵JJ6029号蓝色小型普通客车横在道路中央,挡风玻璃和右侧后面玻璃损坏,一名伤者躺在车辆路边,在离车辆10米远的地方,一名中年男子满身血迹,初步诊断,已经死亡。经民警勘察和群众反映,初步确定为一起弃车逃逸重大交通肇事案件。
为侦破此案,福泉交警迅速启动《交通肇事逃逸应急预案》,由大队领导带队,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对案件进行侦破部署。通过查询贵JJ6029号车辆信息,民警通过电话联系上了车主王某某,据她回忆,20日晚,她和几个朋友一起在马场坪一处餐馆吃晚饭,席间大家喝酒后,一名叫柏某某的中年男子不知何时将停在餐馆外面的忘记拔掉车钥匙的车子开了出去,现在只是模糊记得柏某某吃饭时候说了一句“准备去趟福泉城区”。掌握这一重要线索后,民警立即拨打柏某某手机,但已处于关机状态。根据证人证词,初步锁定柏某某为肇事嫌疑人。随即专案小组兵分三路,一路在事故现场继续勘察,固定证据,一路负责调取路口监控、走访宾馆旅社和柏某某在福泉的社会关系,一路负责在重要出入口设卡拦截、检查过往车辆,防止嫌疑人乘坐其他车辆逃跑。但在一夜的拉网式排查中,始终未发现任何情况。于是,专案组人员又从当晚喝酒的人员以及柏某某家人下功夫,讲解法律法规,搜集线索。最后,经多方排查,迫于压力,21日上午11时许,肇事嫌疑人柏某某在家人的陪同下到交警大队投案自首。至此,该案在案发10小时候被成功侦破。
经讯问查明:肇事嫌疑人柏某某,男,现年33岁,系贵州瓮安县平定营镇人。2014年2月21日凌晨,喝酒后无证驾驶贵JJ6029号小型普通客车前往福泉城区,当行至205省道189km+900m(三江口大桥)处时,将行人张某某撞飞10余米后,由于车辆失控,又将路边另一名行人代某某撞倒在地。事故发生后,发现张某某已经死亡,柏某某用2000元现金威胁被撞倒在地的代某某不准报案,并弃车逃离现场。逃离现场后,柏某某跑到福泉城区朋友家中藏匿。
目前,柏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通讯员 易盛武 杨华俊)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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