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省德州全市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649件,比上年同期增长11%,完成全年目标的107%,解答各类法律咨询7600余人次,市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荣誉称号。
德州市以服务“两区同建”为总体思路,以“站高位、突重点、抓亮点”为工作目标,依托社区调解组织、社区居委会等单位,设立社区法律援助站点,健全工、青、妇、老、残、监狱等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实现了法律援助无缝覆盖。
整合资源,打造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实现基础设施标准化,服务设施便民化,人员配备专业化,全面提升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的规范化建设水平。
制定并完善了法律援助案件在受理、指派、监督、归档、回访、评查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制度。凡是涉及未成年人、残疾人的案件均优先受理,全程跟踪监督,100%回访,保证办案质量。
依托12348法律援助热线,联合妇联、教育局、部队、工会等单位,通过赶法制大集、走村入户座谈走访等形式,先后开展农民工讨薪、留守妇女保护、残疾人帮扶、军人军属维权等特色专项服务活动4次,在平安德州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通讯员 李凤云)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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