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债务人巴某将一面“尽职尽责、为民服务”的锦旗送到了新疆和静县人民法院巴伦台法庭法官手中,同时激动地说:“感谢法官的耐心调解,感谢人民法院的公正处理!”
2002年,马某和巴某夫妇协商将50只绵羊承包给巴某放养,当时每只羊的市场价格为200元,随后的几年羊价一直低迷,巴某做生意又赔了本便将马某放养的50只绵羊还了欠账。期间,马某看巴某没有财产也就没有催促归还绵羊。近年来,羊价却连续上涨。2013年,马某让巴某丈夫补了张欠条。后来,马某以巴某丈夫欠条为依据诉至法院。庭审中,主审法官达日玛了解到:巴某是和静县法院另一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还有10万余元的执行案款未能清偿。达日玛考虑:根据巴某的实际偿还能力和原告的合法权益,如果判决对于原告来说到了执行阶段会比较难,巴某本身就有10余万的执行案件债务,其偿还能力有限,马某要回赔偿款的期限将会延长;对于巴某来说,他们对生活好不容易有了希望,如果直接判决可谓雪上加霜,执行阶段会更加困难。为了做到解决纠纷促进和谐,达到原、被告双赢且案结事了的效果,达日玛决定通过调解处理纠纷。
最终,经主审法官达日玛的耐心调解,马某与巴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50只绵羊,每只羊以300元的价格巴某向马某赔偿15000元。
春节后第一天上班,巴某拿着15000元赔偿款来到法院将锦旗送到法官手中,激动地说:“我和你们都打了好几年的交道了,这几年特别感谢你们!我生意失败后债主逼上门,起初我看到你们便东躲西藏,甚至为了逃避法院的传唤躲到乌鲁木齐市,断绝和任何人的联系。最终,经过你们的耐心劝解和帮助,我们一家又有希望了。现在我和老公在钢铁厂打工,有了固定的收入,还起帐来越来也有劲了!在这个案件中,达法官能考虑到我家庭的实际困难,耐心的调解案件使我特别感动,对我这个债台高筑的人来说真的是雪中送炭,我们一家不会辜负法官对我们的信任,我们会努力配合法院把欠别人的钱还清。”(通讯员 任万民)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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