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1日早上,山东省五莲县洪凝街道挪庄村李某某向公安局报案称:其于当日在县中医院内被两名陌生男子以捡钱、分钱为由,将身上的现金掉包成冥币,被骗现金5300元。
接报后,五莲公安立即对案件进行侦查,经调查走访,视频研判,初步确定银灰色长安面包车使用人有重大作案嫌疑。通过调查,确定使用人为甘肃省天水市武山县洛门镇的杨某某(男,45岁)、薛某某(男,44岁)。通过对近期发生在河南省、河北省、山东省、山西省、陕西省等地的类似诈骗案进行串并,发现上述地区同样类型诈骗案件与二人活动轨迹相吻合,二人有重大嫌疑。2013年12月28日,民警在济宁市鱼台县一旅馆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现已查明,自2013年11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薛某某伙同杨某某,先后驾车窜至日照市、枣庄市、潍坊市、河南省等多地医院实施诈骗作案十几次,涉案金额七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薛某某、杨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通讯员 王娟 梁斐斐)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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