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自治区党委八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人民法官为人民等教育实践活动,确保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顺利衔接、有序推进。日前,新疆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开展了“走基层、访群众、促和谐”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活动要求要动员和组织全院干警走基层、访群众,主动倾听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批评,进一步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和正确的民意导向,不断加强和改进司法工作,使群众实际困难得到解决,矛盾纠纷得到化解,社会公平正义得到维护,着力消除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打造人民群众满意的法院新形象。
据悉,此项活动自2013年11月19日至2014年3月10日为期三个月分三个阶段有序进行,该院针对实际特提出三项原则有效落实活动。一是坚持领导带头、全员参与的原则。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领全院干警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好“联乡包村入户”活动,大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二是坚持突出重点、形成合力的原则。突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自治区党委八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及地委扩大会议精神,把加强基层组织、走访服务群众、解决突出问题、促进社会和谐贯穿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始终,与当前各项工作统筹安排、紧密结合,凝聚各族干部群众力量,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三是坚持宣传群众、服务群众的原则。用群众听得懂、能明白的话,科学阐释、深入分析中央、自治区党委及地委的重要举措。注意收集和梳理干部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既要讲清楚是什么,又要讲清楚为什么;既要讲清楚怎么看,又要讲清楚怎么办,努力讲全、讲透、讲实,解决好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四是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中院各级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排查基层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竭尽全力去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难点和突出问题。(通讯员 谢辉)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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