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六五”普法工作,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为镇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的环境,按照县司法局“六五”普法工作要求,山东省沂水县泉庄镇做到“四结合”狠抓“六五”普法工作。
一是与镇中心工作有机结合。把开展普法教育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结合起来,与各阶段的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各类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做到工作未动、普法先行、工作一动、普法同行。
二是与服务群众相结合。利用宣传栏、标语、广播等方式和途径向辖区群众广泛宣传法律法规,通过现场宣讲法律知识以及发放宣传材料,积极引导干部、党员、农民增强法律意识。
三是与促进镇域经济发展相结合。泉庄镇紧紧围绕“生态靓镇、农业富镇、工业强镇、旅游兴镇、文化名镇””发展思路,在“六五”普法宣传中,立足职能,及时化解各类纠纷,创造平安和谐环境,服务经济发展。
四是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有机结合。利用司法所与综治办联合办公的有利因素,将普法工作纳入综治工作一部分,把普法内容列入年度综治责任书共同签订、共同部署、共同检查指导,共同总结评比,确保“六五”普法工作在全镇上下顺利开展。(通讯员 杨明美)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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