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二审再次翻供 新证据被驳回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李某某及其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王某提出上诉,北京市一中院予以立案受理,并定于10月31日不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后因上诉人更换辩护律师延期至11月19日开庭。两名新辩护人分别是蓝鹏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起淮和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肖霖。
受害人律师田参军二审开庭前透露,李某某及其法定代理人以及王某提出上诉后,两名上诉人均未同其进行接触并商谈赔偿事宜,也未通过法官明确表达过这一意愿。受害人杨女士一直在北京的家中恢复,其他几位被告人的赔偿已经全部到位。
19日上午9时许,该案二审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庭审持续了12小时以上。
二审庭上,上诉人李某某的辩护人仍坚持无罪辩护,李某某及其母梦鸽表示同意辩护人意见。另外一名上诉人王某的辩护人也坚持无罪辩护。
其他3名原审被告人均当庭表示坚持一审庭审时的供述意见。除魏某某(兄)的辩护人请求法庭予以改判,宣告缓刑外,其余2名原审被告人的辩护人均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持异议。被害人杨女士的诉讼代理人田参军律师表示,认可一审判决,建议二审维持原判。
据媒体报道,在二审现场,李某某再次翻供,称案发时自己刚走进房间,妈妈就来电话了。他出门接了电话,和妈妈聊了十多分钟才回屋,什么也没看见、没有参与。
庭审结束后,北京市一中院在其官方微博发布信息称,庭审期间,部分辩护人提出的调取新证据、非法证据排除等申请,法庭予以驳回。 2/3 首页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尾页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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