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干预高速公路土建工程,弟弟收受中间人千万余元好处费。
近日,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原局长冯伟林之弟冯冠乔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一审认定,冯冠乔利用其兄冯伟林担任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书记、局长职务上的便利,与冯伟林合谋,收受贿赂款1775万元。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冯冠乔无期徒刑。
随着冯冠乔受贿案的一审宣判,冯氏兄弟多年积累下来的“权力生意经”得以揭开面纱。
隐形掮客游走政商两界
1966年10月,冯冠乔出生于湖南省湘潭市,比哥哥冯伟林小3岁。自小开始,冯伟林对弟弟妹妹就非常照顾。然而,令冯伟林想不到的是,如今兄妹三人都因为自己的“照顾”而身陷囹圄。
《法制日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冯冠乔案发前系株洲大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主要在株洲搞房地产开发。
但自从2008年冯伟林当上了湖南省高管局局长后,冯冠乔便想利用哥哥手里的权力发点财。
得知冯冠乔的哥哥是省高管局局长,中间商人王民生(化名)便通过他人介绍,找到了冯冠乔。经过多次交往后,王民生逐步取得了冯冠乔的信任。
2008年,湖南省作出了快速发展全省高速公路建设的重大决策。当年,湖南18条高速公路连续开工,在建项目达27个,建设里程3015公里,新开工项目总投资近1500亿元。
精明的王民生从中看到了“商机”。2008年下半年,王民生找到冯冠乔,提出其准备到湖南投标,请冯冠乔负责找冯伟林帮忙中标。
“我负责投标和施工的各项事宜,赚取的利润各分一半。”王民生对冯冠乔说。
听到有这样的好事,冯冠乔当即表示同意。几天后,冯冠乔将此事告知冯伟林,为了让弟弟“发点财”,冯伟林当即表示同意。为了避免不良影响,冯伟林要求冯冠乔不要出面,由王民生找他联系具体事宜。
之后,王民生要求冯冠乔帮忙找一家投标单位,冯冠乔通过他人介绍,找到了某第四公路工程局第二工程公司负责人吴某,并将吴某介绍给了王民生。王民生和吴某商量后决定,由吴某负责组织围标单位,王民生负责协调关系,保证中标,中标后双方各分一半工程量。
就这样,冯冠乔不断地游走在湖南省高管局和中间人之间协调关系,成了名副其实的隐形“掮客”。 1/3 1 2 3 下一页 尾页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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