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 遇害人父亲
不调解!夫妻俩将作原告出庭
前不久,扬子晚报记者联系上被害人祁某的父亲。他称自己正从栖霞寺回市区。痛失爱女之后,他与爱人目前身体状况都不好,以致夜里没法正常入睡。他们为女儿在栖霞寺安放了一个牌位,夫妻俩只要有空就会去看看。每次都会跟女儿说说家里现在的状况,孩子的情况,让她放心。
曾调查所谓“婚外情”
祁先生说,此前很多报道往往有诱导性,“比如我接受一家媒体采访时,明确说女儿与吉某相识是同校校友的酒吧聚会,但报道一出来就成了‘在酒吧认识’”。这些断章取义,让他觉得对逝去的女儿尤其残忍。
祁先生说,事情发生以后,社会上的声音比较多,网上关于女儿婚外情的说法甚至铺天盖地。作为父母,他们首先克制了情绪,然后想法弄清真相,“年轻人事情很多,也许我们真不了解呢”。为此,他特意找到公安部门查找。得到的调查结果是,所谓2013年3月28日的开房记录,是女儿的一个姐妹拿着她的身份证所为。
拒签吉某悔过书
祁先生称,因为最初是吉某怀疑女儿婚外情并散播出去的,他曾在今年8月份向吉家提出,由吉家和吉某的律师在媒体上公开澄清女儿的清白。他说这是两家沟通此事的基础,但吉家并没这么做,给他的回复是,“不要让社会评判这件事,我们知道小祁是清白的就够了”。既然对方拒绝,祁先生觉得也就没必要接受吉某的悔过。所以,后来尽管吉某在看守所写下了悔过书,祁家并不愿意签字。祁先生说,自己这么做就是想洗掉一点女儿身上的污水,让现在的小外孙女长大后,知道她母亲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为上诉权提民事诉讼
祁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同时也提出了民事赔偿,但并没有透露具体的赔偿数额。“那是什么钱?那都是我女儿的血和泪,我们要它干吗?我们心都死了。”他说,这样做只是为了万一判决结果不满意,他们留有上诉的权利,作为一个防范的手段。尽管到那时,也只能就民事赔偿部分上诉,但会有一个全案重新审查的过程,他们不想放弃这个机会。对于民事部分,他们态度很坚决——不调解。
此外,提起民事诉讼也能保证祁某的父母作为庭审当事人的地位。据悉,如果情况没有变化,庭审当天,祁先生夫妇将作为民事诉讼部分的原告,坐在公诉方旁边参与庭审,而不是作为受害家属旁听。
将争取外孙女抚养权
祁先生也表示了非常坚决的意愿,争取外孙女的抚养权,这将在此案后另行起诉。他们认为,在吉某的父母发现吉某持刀行凶后,并没有及时阻止其二次行凶。从吉某父母在祁某被害过程中发挥的作用看,祁某的父母觉得吉某父母不适合做小外孙女的监护人。(记者 季宇轩 陈婧) 4/4 首页 上一页 2 3 4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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