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新疆岳普湖县人民法院针对近年来抚养、赡养、继承等涉老案件逐渐增多的情况,该院高度重视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以“五个坚持”为举措,妥善处理涉老维权案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一、坚持便民利民,开辟“绿色通道”。该院在立案大厅为老年人配备老花镜、笔墨、纸张、饮水机、手机加油站以及《诉讼指南》、《举证须知》等免费资料,及时提供法律咨询。安排专人为不能书写诉状而口头起诉的老年人作好记录,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即立案。对涉老案件“开辟绿色通道”,设立老年人维权热线电话,向全社会公开。同时,采取“一站式”服务,做到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立案、优先审判、优先执行的“五优先”制度,并开设电话立案、上门立案等多种便民措施;对追索赡养费、抚养费等需要及时得到法律保护的涉老案件,实施“三快”措施“快立、快审、快执”;对经济确有困难的老年当事人符合减缓免条件的,诉讼费用给予减缓免,确保其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
二、坚持巡回审判,方便涉老诉讼。该院积极推行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审判方式,提高审判效率。法官改以往“坐堂问案”为“携卷办案”,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就地开庭,利用农家小院、田间地头开展巡回审判,方便老年人诉讼。同时,还在县域范围内,老年人相对集中的地点设立“涉老诉讼便民点”,及时就地为老年人提供快速便捷的法律咨询和便民服务,认真解答老年人涉及赡养、遗产继承、人身损害赔偿、追索劳动报酬等涉法问题。
三、坚持调解优先,注重“案结事了”。该院牢固树立“调解优先”工作理念,着力加强对涉老案件的调解工作。对于涉及家庭子女之间纠纷以及离婚、赡养、扶养等涉老案件,把调解工作贯彻于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充分发挥调解功能,注重“案结事了、事好人和”,削除对立情绪,使老年人在案件审结后有一个温馨和睦的生活环境。
四、坚持法律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今年以来,该院在开展送法下乡、司法公正宣传月、“六五”普法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基础上,坚持定期走访各乡镇,与各乡镇领导及时进行沟通交流,举办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学习培训班、法制讲座等形式,把涉老案件作为重点课题进行讲解和宣传;同时,每年在 “春节”、“古尔邦节”、“重阳节”等重大传统节日前,还精心制作宣传资料,巧用板报、厨窗、宣传栏,广泛宣传法律知识,并利用新闻媒介和社会舆论大力弘扬和倡导中华民族尊老爱老的传统美德,在全社会营造敬老、养老、爱老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坚持案件回访,注重和谐结案。该院组织法官定期或不定期对涉老案件进行回访,服务“零距离”,认真倾听老年人的呼声,及时进行判后答疑,切实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另外,在涉老案件结案过程中,注重以“调解、和解、自动履行”等主要和谐方式结案,坚决不走执行程序,避免“案件胜诉,亲情败诉”,力争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今年以来,该院审理涉老维权案件12件,调撤12件,调撤率100%。(通讯员 徐明亮)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