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是《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实施十周年,山东省沂水县许家湖司法所以改善民生为目标,切实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法律援助工作成效显著。
借助“干部联系群众”平台,宣传《法律援助条例》。许家湖司法所按照“干部联系群众”工作要求,通过定期走访、过节探望等方式,向所联系村居群众发放“法律援助绿卡”,“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手册”等,把法律援助工作办成暖民心、顺民意、符民情的亲民惠民工程,确保所联系的村居困难群众及时享受到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
加强法律援助网络建设。在全镇70个村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系点,在镇人社所、信访办、团委和妇联等单位设立工作站,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全镇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同时建立了一支热心公益事业的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经常性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活动。
加大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力度。该所推出多项便民措施,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热线“148”和援助“绿色通道”的作用,为群众送法到家,提供上门法律服务,并落实案件质量监督制度,通过回访当事人、案卷评查等方式,确保疑难复杂案件的办案质量。(通讯员 鞠文静)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