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法院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进一步加强法院司法作风建设的精神要求,日前新疆哈密市法院继制定出台了机关效能告诫制度后,又采取以下具体措施助推司法作风迈上新台阶。
提高责任意识,强化宣传教育。要求各部门分管领导、各庭室负责人务必与上级法院相关要求始终保持步调一致,把司法作风、廉政教育、安全保卫、警车管理等作为一把手工程,强化责任,严格管理。以强化教育为抓手,加大干警的学习教育力度,全面学习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地区“十项规定”等教育活动,从根本上解决“知识贫乏”和“本领恐慌”等问题。
建立廉政、效能、案件质量 “三管联动”管理制度。通过抓考核评比,建效能激励机制,对每位干警实行“联动”管理,真正激发庭室和干警的争先创优意识,具体做法为:廉政纪律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登记干警拒礼拒贿拒说情情况;效能纪律由政工科负责,登记干警考勤、工作作风、群众投诉等情况;案件质量完成指标由审监庭负责,登记法官办结案件的质量评查情况,切实从建立了效能建设工作的长效机制。
严肃司法作风和会风纪律。要求全院干警尤其是立案、信访等窗口部门干警和开庭干警要统一着装,做到语言文明,举止得体,始终严守“五个严禁”、“六个一律”等规定。严格各类会议纪律要求,会议期间严禁玩手机及其它与会议无关的事情,由政工科全程做好考勤跟踪跟踪,加大问责力度。
严格安全保卫制度和车辆管理。严格落实《司法警察大队安全巡逻制度》、《处置突发事件预案》等项制度,按照“逢人必检,逢物必查”的原则,坚持每天固定一名法警配合保安人员执行例行安检。同时制定《哈密市人民法院警用车辆管理规定》,由办公室统一调配警车,严禁公车私用,节假日集中封存,日常用车严格执行申请派车制度,并做到“七个严禁”。
加大日常监督和违规必究的处罚力度。成立“司法作风督察小组”,通过开展定期检查和不定期突击抽查活动,对有违反司法作风、警车管理、安全保卫等项工作要求的干警予以全院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的还将追究主要责任人和分管领导的责任。(通讯员 张庆元) 责任编辑:guanliyu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