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博宥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丁羽心涉嫌犯行贿罪、非法经营罪一案。10时,丁羽心被法警带入法庭。
该案由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谭劲松担任审判长,会同代理审判员邱波、陈丹组成合议庭。书记员朱洪范担任法庭记录。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
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出庭为被告人丁羽心辩护。审判长告知了各方享有的诉讼权利。丁羽心不申请回避。
公诉机关指控丁羽心行贿刘志军4900万元,为树立正面形象行贿国务院扶贫办范增玉4000余万元。非法经营所得20余亿元。
审判长向丁羽心告知,如果在庭审中感到身体不适,可以举手示意。公诉人进行讯问,丁书苗表示在侦查阶段和起诉阶段的供述属实。
丁羽心,原名丁书苗,现年58岁,曾是北京博宥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该公司涉足高铁设备、影视广告、酒店等多个领域。据报道,1997年,丁书苗通过时任北京铁路局临汾分局副分局长罗金保的介绍,与时任铁道部副部长的刘志军相识。此后,刘志军开始帮助丁书苗获取车皮计划。2011年初,丁书苗因非法经营罪和行贿罪被警方抓获归案。
据检方认定,2007年至2010年间,丁书苗指使中盟世纪投资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郑朋、江西南昌赣鹏集团原董事长胡斌、道隧集团工程有限公司原董事甘新云以及北京世纪坛医院经济管理办公室原职员郭英以及丁书苗的女儿侯军霞,与投标铁路工程项目的公司商定,以有偿方式帮助中标。随后,丁书苗通过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干预招标,先后帮助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中铁十局、十三局、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等23家公司中标了“新建京沪高速铁路土建工程3标段”、“新建贵阳至广州铁路站前工程8标段”等50多个铁路工程项目。
而丁书苗的非法经营行为,就是指从这50多个铁路工程项目中收取共计30余亿元的“中介费”。她在掌握确定有把握中标的项目后,委托郑朋、胡斌等人寻找投标企业,并按工程标的额度的1.5%至3.8%收取“中介费”。(洪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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