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人民调解中心成功化解一起历经十三年的企业改制疑难纠纷。
当事人李某原是涪城区某街道企业职工,1996年该企业根据国家政策进行改制,由集体企业改为股份公司,根据当时改制方案,李某办理退休手续。
几年后,李某认为企业欺骗了自己,当时未将国家相关政策宣传清楚,造成其误解,导致她放弃一次性购买公司股权的权利,损害其合法权益。多年来,她不断地找当时经办部门、信访局和公司,要求给一说法,还其股权。因涉及改制遗留问题,李某的诉求无法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涪城区人民调解中心接到该案件后,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向当时经办部门了解其改制政策,听取当事人意见。经调查发现,该纠纷错综复杂,李某期盼过高、证据资料太少、如要公司补偿须股东大会同意。工作人员经过认真研究,制定调解方案,通过对李某反复讲解有关法律,指出其诉求不合理不合法部分,希望其实事求是主张权利,并指出她当时未购买公司股份不是无力购买而是担心公司发展前景不乐观,希望她从解决问题角度出发,考虑公司提出的补偿方案。最终,李某和公司达成一致意见,公司一次性补偿李某,李某也表示不再上访,并当场领补偿款。(通讯员 曾琼容 陈兵)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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