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新疆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充分运用信息网络技术,大力加强审判管理工作,坚持把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作为提升审判质效的重要抓手,采取“多轮驱动”的方式,切实加强审限管理,着力提升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
驱动一:加强制度建设。该院结合实际,相继制定了《各类案件审限管理暂行规定》、《审判流程管理办法》、《关于案件依法延长、中止、中断、暂停计算审限实施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从制度上加强了对案件审限的管理,做到“以制度管案、以制度管人”。同时,为保证案件在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尽量“缩短周期”,在案件受理、移送、排期、送达等环节,采取及时受理、立即移送、尽快排期、直接送达等方式,最大限度地减少案件流转周期,确保案件在法定审限内以最快的速度审结。
驱动二:加强监督检查。该院加大对案件流程过程中审限的监督控制,运用审判管理网络软件,随时掌握案件审理进度,对审限20天内的案件及时统计,及时发出审限预警提示,通知到庭,跟踪到位,对审限不足10天的案件通报到分管院领导,并要求承办法官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隔日报告案件审理情况;随时对案件审限进行重点监督检查,督促法官快速结案,坚决杜绝超审限案件。
驱动三:提高审限意识。该院定期组织法官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及相关审限规定,并通过召开工作例会、疑难案件研讨会、庭务会、案件审限进展情况总结会等多种学习方式,不断提高法官审限意识,要求法官在保证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的同时,尽量用最短的时间解决纠纷;对于案件因法定事由需要公告、鉴定等情形的,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并将相关材料入卷,对于在评查案件中缺少相关材料而扣除审限的,按隐性超审限处理。
驱动四:加强考核评比。该院于每年年初都根据本院与喀什地区中院签订的《业务目标责任书》的实际情况,在广泛征求干警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制定《岗位业务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并在实践中严格执行,其中案件审限是一项重要考核内容,对于超审限或有隐性超审限的,除给予经济处罚外,还参照其他规定给以相应的纪律处分等,并实行“一票否决”,在年底考核时不得“评先评优”。
截止目前,该院法定审限内结案100%,无一超审限或隐性超审限案件。(通讯员 徐明亮)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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