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大案,该案共造成270余名被集资人损失1.4亿余元。
2008至2011年间,被告人陈评以其工厂生产建设需要资金为名,以其名下的江苏乾宇集团公司、江苏统博华泰电源公司、江苏乾统硅导体公司作为借款担保方,作为借款担保方,以年息24%、26%、30%不等的高息作诱饵,以个人名义向社会上不特定人员吸收资金,并约定一年还本,每两个月或半年返息。
在法庭上,陈评交代:“因为工厂建设和生产需要,所以吸收公众存款。从08年底09年初的时候开始的。一般客户来投资,他们把钱转到我个人的银行账号上,我许诺的利息的月息2%,前后集资的总额是一个多亿。客户来源都是朋友介绍的。有不认识的人。人数大概有200人左右。各种人都有,分布比较广泛。”
据了解,陈评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中组建数个集资小组,分别任命被告人王文、贺克营、王均美为相关小组负责人,并通过他们招募、培训、管理业务员,并给业务员底薪以及8%的业务提成和报酬。王文、贺克营、王均美还均参与具体集资工作。
上述被告人通过组织领导业务员在社会上发展客户或利用客户间相互介绍吸纳民间公众存款,其中陈平、贺克营共吸收民间客户资金1.6亿元,被告人王文、王均美分别吸收民间客户资金6千余万元和8千余万元。目前已造成270余名被集资人1.4亿余元的损失。(王琦)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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