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21时,一起交通肇事顶替案经过6小时的斗志斗勇,终于成功告破,三名相关人员被依法刑事责任。
7日上午10时30分许,在310国道郯城县高峰头镇沭河桥东侧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客车在行驶中将一名骑车老人撞伤,值班民警徐勤虎、袁毅接报后立即赶往现场勘查,经询问周围群众,伤者已被120车拉走,驾驶员不知去向,民警仔细勘查了现场后立即赶往医院看望伤者,经县人民医院全力抢救,伤者已经死亡。民警根据车牌号和各卡口的监控录像,立即确定并联系车主前来接受调查。
直到下午3时,驾驶员姚某某来交警大队投案,承认自己上午在310国道高峰头路段开车撞人,当时害怕现场被打就躲开了,民警进一步询问发生事故的具体细节时,姚某某的回答与事故现场情况有差距,值班民警立即将疑惑向分管大队长徐敏杰汇报,有着近20年事故处理经验的徐敏杰大队长深知事故处理的严肃性,立即赶到交警大队亲自询问,同时把知情的车主徐某某、车主家属王某、车主弟弟徐某以及另一名驾驶员杨某某全部传到交警大队接受调查,经过6个小时分头反复询问、并讲明厉害关系、比对监控里的驾驶员着装等,最终在晚上9点,顶包者姚某某首先被攻破,紧接着肇事驾驶员杨某某和车主徐某某也如实供述。至此,这起找人顶包的交通肇事案成功侦破。三名相关人员全部被追究刑事责任。目前事故在进一步处理中。
肇事者杨某某如是说:自己是A2型驾驶证,准备以后增驾A1型驾驶证,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就怕不能增驾了,所以才想找人顶替。
顶包者姚某某如是说:自己A1、A2驾驶证都有,朋友出事要求帮忙,碍于情面就答应了,但不知道被撞伤者已经死亡。
作假证者徐某某如是说:他们俩都给我开过车,只要他俩商量好,我乐意成全他们,但不知道也要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是一项很严肃的事情,来不得半点儿戏,轻视法律者必受法律惩罚。(郑仪蕴)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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