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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车县人民法院丨拒执花招百出 难逃刑事追责

时间:2025-12-10 10:38:57  来源:健康中国人  作者:祁家龙
导读:为依法及时有效帮助当事人兑现胜诉权益,充分彰显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近日,新疆莎车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推动全社会形成诚实守信、严格守法的良好氛围。

  健康中国人(通讯员 祁家龙)为依法及时有效帮助当事人兑现胜诉权益,充分彰显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近日,新疆莎车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推动全社会形成诚实守信、严格守法的良好氛围。

  案情回顾

  莎车县人民法院于2024年10月30日作出的民事判决书生效后,被告库某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2025年1月11日,申请执行人向莎车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33.52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多次联系库某,督促其履行还款义务,并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库某始终置若罔闻,导致生效判决长期无法执行。经执行法官调查,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库某在有能力偿还案款的情况下未及时履行还款义务,反而将钱款挥霍一空,导致其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

  本院认为,被执行人库某在有能力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情况下,通过隐藏、转移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行为,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随即将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展开侦查。

  庭审现场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银行交易明细等相关指控证据,控辩双方充分发表意见,庭审程序规范有序。综合相关证据,莎车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库某有期徒刑10个月。

  典型意义

  判决生效后挥霍财产的行为绝非聪明的脱身之法,而是性质恶劣的违法行为,甚至构成犯罪,法律绝不会纵容这种恶意挑战司法权威、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被执行人试图通过“无财产可供执行”来逃避责任,终将受到法律制裁,司法机关完全有能力通过调查资金流向,揭开其“恶意逃债”的真相,并让其付出沉重的法律代价。通过公开宣判拒执罪案件,向社会传递了以“零容忍”态度向拒执犯罪“亮剑”的强烈信号,彰显了法律的尊严和司法权威。

  下一步,莎车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配合协作,形成打击拒执犯罪的强大合力,对拒执行为实现精准高效的打击,用足、用够、用好司法惩戒手段,高效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为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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