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中国人(通讯员 李春花 苏明明)近日,河南省光山县人民调解中心受理并成功调解一起涉及未成年人抚养权变更的纠纷案件,切实维护了孩子的合法权益,体现了人民调解在化解家事矛盾中的温度与效能。
段某与杨某于2016年12月离婚,当时女儿段小某仅3岁,由父亲段某抚养。离婚后段某重组家庭,因长期出差且女儿与继母关系疏离,12岁的段小某在生活照料与情感关怀方面均面临实际困难。母亲杨某知悉情况后,向调解中心提出变更抚养权的申请。
调解中心受理后,调解员多次与双方沟通,从孩子健康成长角度出发,耐心开展疏导协调。经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段小某变更为由母亲杨某直接抚养。父亲段某自2025年12月起,每月28日前支付抚养费3000元,直至女儿本科毕业;此外,段某还将按学校标准承担段小某的学费,直至其完成学业。
目前,县人民调解中心已协助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出具调解书,该起纠纷得以圆满化解。本案中,调解员秉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不仅解决了抚养权归属问题,也明确了长期抚养费用的支付机制,为孩子的学习和生活提供了制度保障,展现了调解工作在促进家庭和谐、保护未成年人方面的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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