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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式法庭创建】装修合同引纠纷 法官调解促和谐

时间:2025-01-20 13:43:20  来源:健康中国人  作者:曹霞
导读:1月15日,新疆和硕县人民法院乌什塔拉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由于原告与被告是朋友关系,双方仅仅口头约定了装饰装修的相关事宜,装修完成后,原告对工程价款存在异议,遂诉至和硕县人民法院。

  健康中国人讯(通讯员 曹霞)1月15日,新疆和硕县人民法院乌什塔拉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由于原告与被告是朋友关系,双方仅仅口头约定了装饰装修的相关事宜,装修完成后,原告对工程价款存在异议,遂诉至和硕县人民法院。

  在审理该案时,由于双方矛盾较大,互不让步,办案法官考虑到如果双方达不成一致意见,该案将进行司法鉴定,且鉴定费用较高,法官从实际情况出发,从情、理、法多方面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引导双方冷静思考,希望能通过和平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劝导双方将支出最小化、利益最大化,最终原、被告通过调解方式达成一致意见,该案圆满化解。

  下一步,和硕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践行“如我在诉”理念,把暖民心的“小案”,顺民意的“实事”办好,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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