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中国人讯(通讯员 陈婷 刘玲)王某与徐某系A物业公司管理的同一小区业主。2021年7月某日,王某将本人名下的车辆停放在徐某所在楼栋下面的公共停车位。次日凌晨,徐某的窗台外部檐台砖块因年久失修突然脱落砸中王某的车辆,后王某找到徐某和A物业公司要求就车辆损坏情况进行赔偿,徐某和A物业公司均拒绝赔偿,无奈王某将徐某和A物业公司起诉至法院。
裁判结果
喀什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窗台外部檐台部分是外墙的一部分,属于业主的共有部分,被告A物业公司对于小区的业主的共有部分负有物业管理的义务,涉案窗台外檐年久失修,脱落情况十分明显,肉眼可察,物业公司未能尽到管理和维修义务,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应当对原告的合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涉案的窗台外檐系共有部分,不属于徐某业主专有,徐某对窗台外檐并无管理和注意义务,故法院判决被告A物业公司负全责,向原告王某赔偿车辆损失。
法官说法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此类案件首先要分析谁是脱落物建筑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脱落的外窗台系建筑物的外墙部分,属于业主共有,物业公司应负责管理和维修。但如果徐某擅自对其窗台外檐进行改装或加装,则徐某将因其自身侵权行为对涉案窗台也负有注意和管理的义务,在此前提条件下,窗台外檐砖块脱落造成他人损失,徐某也应根据其过错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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