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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让“醉人”变“罪人”

时间:2022-10-31 11:17:04  来源:健康中国人  作者:艾力江·图尔荪
导读:危险驾驶不仅带来危险,造成损失,还会影响到家庭生活和孩子的未来。酒后驾驶乃是交通大忌,一旦喝酒,酒精会渗入到人体血液,造成神经麻痹,导致意识混乱。也因此会带来很多交通事故,导致悲剧发生,在盲目的自信下,不惜由“醉人”成为“罪人”。

  健康中国人讯(通讯员 艾力江·图尔荪)危险驾驶不仅带来危险,造成损失,还会影响到家庭生活和孩子的未来。酒后驾驶乃是交通大忌,一旦喝酒,酒精会渗入到人体血液,造成神经麻痹,导致意识混乱。也因此会带来很多交通事故,导致悲剧发生,在盲目的自信下,不惜由“醉人”成为“罪人”。

  案例一:2021年10月21日,被告人亚某驾驶自己的无牌照两轮摩托车行驶至新疆伽师县古鲁勒克乡某村路段处,被警察检查发现被告人亚某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经司法鉴定所检验鉴定,被告人亚某的血液酒精含量为198mg/100ML。2022年3月,被告人亚某犯危险驾驶罪,被伽师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3个月15天,并处罚金7000元的处罚。

  案例二:2022年04月20日,被告人买某驾驶新QJ3L35号小型车行驶至伽师县铁力木乡某村的路段处被警察发现被告人买某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经司法鉴定所检验鉴定,被告人亚某的血液酒精含量为214.5mg/100ML。2022年6月,被告人买某犯危险驾驶罪,被伽师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的处罚。

  案例三:2022年4月19日,被告人阿某在国道219线2248公里+100处路段,新M9573号小轿车里面,跟朋友塔某一起喝酒后,被告人阿某倒车时因操作不当,将车开下林带,被执勤的警察发现被告人阿某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经司法鉴定所检验鉴定,被告人阿某的血液酒精含量为188.95mg/100ML。2022年6月,被告人买某犯危险驾驶罪,被伽师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3个月10天,并处罚金6000元的处罚。

  温馨提示:以上这些案例,都说明还有很多人无视交通法规,心存侥幸,一次次挑战法律的底线,将自己由“醉人”变成“罪人”。所幸这些案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或者伤害,否则将酿成大祸,给无数的家庭带来一辈子的遗憾和伤痛。

  法官提醒:广大驾驶机驾驶员要树立健康饮酒、适量饮酒的理念,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避免存在侥幸心理。同时也要增强亲朋好友之间的责任提醒,劝止酒后驾车行为,营造全社会“远离酒驾、文明驾车”浓厚氛围。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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