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犯罪呈现新特点
马庆等人利用网络技术手段盗窃他人银行账户资金案,即是利用网络技术手段实施盗窃犯罪的十大典型案例之一。
三名被告人利用网络非法获取他人的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用户名、密码等个人信息,并运用这些信息侵入他人银行账户,在短时间内盗取119位被害人1600余万元。
其中,被告人孙宇哲作为国家培养的高学历人才,利用其掌握的专业技术,设计软件对海量身份信息进行筛选,提取出含有他人身份证号码及网上银行密码、手机号码等内容的信息数百条,其对马庆等人的盗窃行为具有主观上的明知和客观上的帮助作用,构成盗窃犯罪的共犯,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左卫民认为,人类社会进入网络时代以来,通过网络开展各项活动已成为常态,但每一项技术的突破和变革都是一柄双刃剑。运用网络支付代替传统支付方式也不例外,在给民众带来便捷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引发了许多始料不及的网络犯罪问题。
左卫民表示,本案中,利用网络技术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既符合盗窃罪传统的犯罪构成要件,也具有一些新的犯罪特点。这些新的犯罪特点使得犯罪涉及的地域性更广、手段的隐蔽性更强,因而相较于传统的盗窃案而言侦破难度和社会危害性更大。 2/4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尾页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