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墅卖给了谁?
国土所长让“大河报记者去调查”
自2003年起,国土资源部曾多次下文,要求各地不得以任何形式安排别墅类用地。《土地法》也规定,除了本村村民可以在宅基地上搞建设外,非本村村民无权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进行非农业建设。
那么,为什么惠济区国土资源局和花园口镇政府在接到村民投诉后,没有及时制止该别墅项目的建设呢?
昨天下午,记者到惠济区政府采访,区委宣传部的张先生说,该区政府已经对申庄村违规建别墅一事进行了调查,初步查明,该村东头的别墅区,原为修建石武客运专线时,占用本村部分村民的宅基地,经上级批准国土部门给了该村一些农业用地转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安置被拆迁群众。该村村民申某(后经确认此人为该村村支书),利用承建安置区之际,私自扩占土地,违规建设多栋住宅。
张先生说,目前,公安部门已经控制了申某,并已冻结其涉及的资金账户。同时责成花园口镇政府拿出拆迁方案,对违规别墅近日实施拆除。
惠济区国土资源局的徐副局长说,申某多占的地有15.8亩,全部为农业用地。去年11月,发现申某占用农业用地建设别墅后,他们责令申某立即停止违法建设,并对其处以十几万元罚款,但最终并没制止申某的违法建设行为。
那么,申某在15.8亩土地上到底建设了多少栋别墅,需要拆除的别墅数量是多少?这些别墅到底卖给了哪些人?昨天下午记者就此问题采访花园口镇国土资源所所长杨红杰,他竟然说:“我不知道申某违规建设了多少栋别墅,也不知道要拆除多少栋别墅。至于说这些违规别墅都卖给了谁,只有靠大河报记者调查”。
按照惠济区政府的要求,这些违规别墅由花园口镇政府负责予以拆除,那么该镇何时拆除这些别墅?申庄村安置小区为什么会由申某来承建?昨天下午,记者就此问题采访花园口镇镇长朱光明,但多次拨打他的手机都没人接,发短信也没有回。 2/2 首页 上一页 1 2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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