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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土地核发“身份证”

时间:2013-07-30 19:24:03  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  作者:高长岭
导读:“我们杨村岗三个村分了11个小组2300多口人,省里来人带着仪器一块一块给我们的地照了照,哪个组多少地分得很清,前一段刚公示完。”7月26日,扶沟县吕潭乡杨村岗村党支部书记刘志愿告诉记者。

  据了解,上世纪90年代,全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完成之后,我省各地陆续尝试着开展了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但由于缺少权利调查的环节,当时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只能够以行政村为单位进行,而没有登记给实际的所有权人,导致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护。而去年开始的这次确权登记把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细化到了每个村民小组。根据安排,到2015年底前,我省还将完成对农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的确权登记发证。

  据分析,给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是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需要,也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提高土地管理和利用水平的客观需要,更是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迫切需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深化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改善农村民生、统筹城乡发展、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重要基础工作。

  “‘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是中央和省委要求的重要工作,依法确权登记之后,不仅使我省农村每一宗集体土地有了‘户口’,而且从此可以使全省农民告别‘有地无权’的历史,农民使用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也有了‘身份证’。”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说。(记者 高长岭)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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