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6月27日,广西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印发《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总体实施方案》,明确2013年~2015年在全区开展整县推进土地整治工程。工程总投资65亿元,建设规模550万亩,将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400万亩,提高粮食产能5亿斤,整体提高项目区耕地质量1~2等。
工程主要建设任务是以整县推进土地整治工程建设为主导,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提高农田质量和改善生产条件;引导农民自发开展田地“小块并大块”整治工作等,加快转变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提高土地产出效益,促进农民增收;聚合水利、农业、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资金,提高农业综合生产水平,确保粮食安全;加强项目区内的农田生态保护,保护农田生态环境,提高旱涝防灾能力。
根据《方案》,工程将分两期进行:2013年~2014年建设一期工程,总投资25.4亿元,建设规模193万亩,建成150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涉及鹿寨县等9个县(区)。2014年~2015年建设二期工程,总投资39.6亿元,建设规模为357万亩,建成250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县(区)以全国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县等为主。
《方案》明确,广西国土资源厅和财政厅与工程所在地市政府签订共建协议,各市政府与县级政府签订工程建设责任状。广西国土资源厅将根据项目实施情况举行工程建设区市联席会议,通报各县工程实施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建立自治区、市、县三级巡查管理制度,落实专人全程全面监管。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和财政厅将开展年度督查考评工作,工程质量不达标的,追究县、镇(乡)两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项目负责人的责任。(陈国章 李欣松)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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