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全家人种4亩地,一年下来也就收入八九千元。现在将土地流转给供销合作社领办的龙头企业经营,不但能得到一定经济补偿,而且还可以在自家地里打工,一年少说也能挣2万元。” 近日,重庆璧山县八塘镇智灯村村民杨昌明高兴地向我们算了这样一笔增收账。这是重庆璧山县社农副产品公司四年前就在该村三社流转土地238亩生产经营至今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重庆璧山县社坚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积极推进县社所属公司及供销合作社领办的农民合作社开展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通过租赁一家一户农民分散的小地块,将其集中起来开展蔬菜、葡萄、血橙、禽兔等特色效益农业经营,取得较好效果。为此农民不但获得了一定经济补偿,还可继续给土地租赁经营者打工,村民收入因而大幅增加。据统计,截至今年六月底止,我县供销合作社所属公司、农民合作社流转土地面积94086.5亩,占全县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面积59万亩的15.9%。
通过开展土地流转经营,有力地促进了我县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也带动了广大农户原地就业增收,为促进统筹城乡发展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增添了新的活力。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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