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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上涨普宅成“非普”

时间:2013-08-02 16:30:25  来源:北京晚报  作者:
导读:上个月,北京市各区县普遍上调了二手房最低计税价,即最低过户指导价,可同样执行了一年半的普通住宅认定标准却没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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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手房最低计税价普涨10%

  2011年11月,北京地税部门对二手房最低计税价格进行了上调,制定了更细化的价格计算系统,明确规定最低计税价根据市场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从7月1日起,北京市各区县普遍上调了二手房最低计税价,即最低过户指导价,每个区域和不同项目计税价不同,记者从中介门店、二手房交易大厅及多方渠道了解到,此轮最低计税价普遍上调10%左右,而一些学区房、热点区域涨幅更高。

  以位于五道口的学区房华清嘉园一套73平方米两居为例,房子不满五年、非唯一,有税。假设能够把合同做到最低计税价,之前的最低计税价为3万元/平方米,调整后,最低计税价3.5万元/平方米计算。

  调整前

  营业税:30000×73×5.5%=120450元

  个税:30000×73×1%=21900元

  契税:30000×73×3%=65700元

  税费合计:208050元

  调整后

  营业税:35000×73×5.5%=140525元

  个税:35000×73×1%=25550元

  契税:35000×73×3%=76650元

  税费合计:242725元

  调整前后税费差额

  242725-208050=34675元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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