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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上涨普宅成“非普”

时间:2013-08-02 16:30:25  来源:北京晚报  作者:
导读:上个月,北京市各区县普遍上调了二手房最低计税价,即最低过户指导价,可同样执行了一年半的普通住宅认定标准却没调整。

  标准

  界定普宅价格 每年更新一次

  2005年发布的《关于公布北京市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要求,住房平均交易价格依据上年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确定,每年公布一次。这就意味着,界定普通住宅的价格,至少应该每年更新一次。

  北京市目前执行的普通住宅标准,是2011年12月与当时二手房最低计税价同时调整的,已经执行了一年半。根据认定,北京市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的标准是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低于同区域享受优惠政策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

  现行的北京市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的价格上限是:

  四环内北部地区为38880元/平方米、南部地区为34560元/平方米; 四至五环北部地区为32400元/平方米、南部地区为28080元/平方米; 五至六环北部地区为25920元/平方米、南部地区为21600元/平方米; 六环外地区为17280元/平方米。

  这一标准调整时,全市70%以上的购房家庭能够受惠。

  建议

  根据市场变化 定期进行调整

  “近一年,受市场回暖影响,北京房价涨幅较大,我估计有半数普宅,现在已变成了‘非普’。”伟业我爱我家市场研究院分析师程浩业建议,考虑到对自主性需求的支持,普通住宅标准也应该建议定期调整制。

  “就像城市规划,每5年就会调整一次,作为一项涉及税收的政策,普通住宅标准也应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定期进行调整,如每季度、每年或者每两年调整一次。”程浩业表示,调整普宅标准并非“救市”,而是考虑到税收的合理性,支持普通刚需族的基本住房需求。毕竟,房地产市场的价格随时在变化,普通购房人也希望有一个明确的税收制度,让自己对购房成本有个合理的估算。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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