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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委放权难 专项转移支付改革推进艰难

时间:2013-07-22 18:09:43  来源:新华网  作者:佚名
导读:本应于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的专项转移支付改革,正面临阻力。

  本应于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的专项转移支付改革,正面临阻力。

  3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其中要求:减少、合并一批财政专项转移支付项目,下放一批适合地方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相应加强财政、审计监督。此项任务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限于2013年6月底前完成。

  然而6月底限期已过,这一工作仍未完成。

  日前,有媒体报道,财政部编制的相关方案尚未获批,相关部委不愿意放弃本部门的专项资金审批权。规范近2万亿元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新政,难以在短期内取得进展。

  就此,《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采访财政部的内部人士了解到,专项转移支付的改革方案,尚未完全成型。来自多个部委与地方政府的阻力,成为专项转移支付改革推进艰难的重要原因。

  但更深一层的原因在于,专项转移支付改革作为财政体制改革的子项目,难以独立推进。

  上述财政部内部人士透露,目前财政部的改革中,最重要的是“营改增”的税制改革,其次是预算改革,接下来才是转移支付改革。

  “转移支付存在的问题不是仅靠一个文件就能解决的,它是大的制度性财税改革的一部分,涉及到政府间财政体制的调整。”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时红秀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说。

  部委放权难

  转移支付分为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两类。两者的审批单位并不一样。

  一般性转移支付,是由财政部预算司进行统筹、安排,主要是弥补地方财力缺口。

  专项转移支付的审批则分散在各个部委。在各部委批复了相关项目后,再由财政部在相应部委次年的预算中进行拨付。这部分是中央政府为实现特定的政策目标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

  接近财政部的人士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在中国目前各级财政间的转移支付中,普遍存在讨价还价现象。与上级的关系亲疏程度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转移支付额度,尤其体现在专项转移支付上。

  于是,在中国出现了一般转移支付比重偏低、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过多等状况。今年6月,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关于2012年中央决算的报告时称,2012年,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18804.13亿元,占转移支付总额的46.7%。

  一位参与本轮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中编办人士在谈到专项转移支付的乱象时举例说:有地方领导向他们反映,村子里厕所改造,要卫生部审;小水库改造,要水利部审;马路改造,要交通部审。每一项审批,都需要当地领导进京“跑部”,才有可能搞定。在这样的背景下,减少专项转移支付的阻力很大,每个部委都不愿意失去自己手中的专项转移支付审批权。

  以生猪定点屠宰监管职能为例,在本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中,这一职能从商务部划至农业部。但据参与机构改革的内部人士透露及媒体报道,由于中央财政对建设屠宰场有所支持,使得这一职能的交接一度陷入僵局。时红秀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对于地方政府而言,跑完了一个项目的分管部委,还要跑财政部。因为即使分管部委通过了,但是财政部的拨款迟迟不到,地方政府仍然棘手。造成这一局面,主要是因为没有法律依据,转移支付的条件、程序是什么以及日期限制,都缺乏明确规定。

  以“十一五”时期的三江源保护为例,“每年3月份通过中央预算,拨款下来得八九月份了。” 一位接近财政部的人士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介绍,但是三江源到了10月底水就冻了,拨款下来后只有一个多月的施工时间。

  因为拨款时间滞后造成损失的例子并不鲜见。由于该花的钱没有在合适的时间花出去,催生不少地方政府和部门在年底突击财政花钱等怪现象。

  “地方自己的事,都要靠上面批,这个体制使得地方政府没有自主决策的能力。”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王雍君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说。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减少专项转移支付,会触动部门的核心利益,必须要更高层级也就是中央一级的领导真正下定决心,才能切实推进。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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