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方面,不达标排放即违法超标排放,成本也很低,而且缺乏激励机制。现行排污收费标准仅为实际污染治理费用的50%左右,这就造成了企业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一些企业在追求利润最大化过程中,宁愿缴纳排污费,也不愿治理污染。王浩介绍说,在珠三角的一些地区,甚至出现了企业如果接到环保局超标排放的罚款通知书,全厂都会非常高兴的情形。原因就是如果企业通过治理污染实现达标排放,所用费用是罚款的2~3倍,甚至是10倍。“也就是说,排污者只要缴纳排污费,就可以无偿使用环境自净能力资源,从而造成企业密集区排污总量无法控制的局面。”
应完善奖惩机制,让守法企业获得更多实惠,让违法企业付出相应的代价,是改善目前企业违法排污屡见不鲜现状的一个手段。
■提高污水处理效率,处理向分散化、小型化转移
《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显示,2009年我国654个设市城市已有污水处理厂1214座,处理能力达到9052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率达到75.25%。可以说,中国的污水处理行业得到了高速发展。但是,这些数字并不能掩盖污水处理厂在建设和运营方面的问题。
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与运营监管相当薄弱。建设了污水处理厂,但是配套的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不到位,无法收集污水。“一些地方会说我市的污水处理能力可以达到80%甚至更高,但是实际情况可能污水并未进行处理,就是因为管网还没有建设好,也就是说处理能力确实达到了80%甚至90%,但实际的处理量可能是0。”王浩指出,这种问题的出现,反映了我国现行的考核指标并不科学。他表示,处理能力和实际处理量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所以在建设污水处理厂配套方案时,管网的建设一定要先行,而在指标考核方面,污水的收集率则一定要列入考核范围。
除收集管网建设滞后,污水处理厂建成以后不能正常运行也是目前的问题之一。据介绍,目前我国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率只有50%。很多污水处理厂把二级深化处理工艺变为一级,降低了处理成本。此外,污水处理厂还不能满负荷运行,污水处理厂的污泥没有最终处置途径等都是目前污水处理厂所面临的问题。
王浩建议,城市的污水处理厂应该从集中向分散化、小型化转移。据了解,我国目前大型污水处理厂超过10万吨/天的数量比例在10%左右,而德国仅占3.5%,也就是说我国污水处理厂大型集中的程度,远超过发达国家的水平。受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污水排放需求和地域等多种因素影响,中小城镇和区县建立污水处理厂,一定要坚持小型化。其优势在于降低长距离运输能耗,减少管网系统建设与运行投资,适应性和灵活性强,技术易于更新换代、生态化。当然,小型化和分散化的劣势也比较明显,那就是确保出水水质安全的监管困难,技术的成熟度还有待提高,还需要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技术服务体系等。
■建立全过程污染防控模式,关注新型污染物
无论是提高排放标准还是保障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营,末端治理的方法并不能全面扭转我国当前水环境形势。针对这种情况,王浩提出,要建立城市全过程污染防控模式。他把这种模式总结为12个字,“源头减排、过程阻断、末端治理”。
近年来,随着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我国水环境保护在末端治理上下的功夫比较大,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在源头减排和全过程的阻断污染源入河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特别是源头减排,要实现经济结构转型,最大化减少城市群对流域水循环的干扰和冲击,最好的办法是在源头减排上下更大的力度。“采用清洁生产的技术和工艺,调整产业结构,减少污染物的产生等。我希望把更多的功夫花在这方面,只有遏制住源头,才是改善我国目前水环境现状的根本。”王浩表示。另外在过程阻断方面,他建议要实行水和营养物质的循环利用,构筑循环结构,阻断污染物进入水体,层层设防。
除此之外,还应该认识到新型和有毒有害污染物健康风险在增大。近年来,新型污染物和有毒有害物质污染水体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事件时有发生。“对发达国家来说,不同时期的各个发展阶段,往往只出现一类问题,而对发展中国家,由于很短的时间内,就把发达国家上百年的历程走完了,所以同时面临发达国家在不同时期出现的多个水环境问题,也就是复合型的水环境问题。”王浩介绍。
据了解,针对这一特点,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在海河流域开展了非常规污染监测与分析评估,对流域中的特征有机物、无机物和新型污染物进行识别,并提出了流域水环境变化过程的积累式、开放式和混合式情景模型,为我国流域非常规污染物监测与风险评估的研究工作提供了科技支撑。(记者 童克难 高楠) 2/2 首页 上一页 1 2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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