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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法院要求,各级法院尽快开放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经过疫情指挥部的考察批准,新疆且末县人民法院3月17日正式开放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并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春争日,夏争时,现在正是春耕生产的最佳时节,和硕县人民法院院团支部在老城村举行战“疫”期间“青春勇往、不负前行”主题团日活动。团支部号召院内青年干警组建青年突击队,发扬团员青年志愿服务精神,积极投身到助力春耕生产工作,让团旗飘扬在“抗击疫情和春耕助力”的主战场。 为进一步推进伽师法院信息化工作,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切实提升实际成效,全力实现信息化协同发展,不断提升干警信息化运用水平和操作能力。近日,新疆伽师县法院组织干警进行第一批信息化考试。 2020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是全面小康目标实现之年,做好今年巩固脱贫攻坚工作意义重大。眼下,春意渐深,全县的春耕正在有序开展。 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合法权益,减少当事人诉累,充分利用智慧法院成果,通过信息化手段开展线上诉讼服务工作,是这个特殊时期对人民法院发挥职能作用,提供便民、高效诉讼服务的严峻考验。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发生以来,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强化电子诉讼推进疫情防控期间执法办案工作的通知》精神,从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和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出发,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着力提高网上开庭率,取得良好成效,互联网开庭5件、结案5件。 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积极落实司法改革措施,目前民商事案件诉前调解、诉调对接及速裁机制已全面运转,取得明显效果。该机制对办案团队、工作方法、诉讼费用的收取等作了详细规定。如设立程序分流制度,将主要事实清楚、争议不大、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民商事案件分流到立案庭速裁团队,同时建立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职能对接,畅通从立案到调解、审理的工作路径,打造审判高时效;通过进一步推进繁简分流,通过立案速裁团队的高效率,努力做到快审快结,不断提高审判质效。 3月17日上午,新疆木垒县法院组织召开了疫情防控期间审执工作安排部署专题会议,重点对该院立审执各项工作及持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等进行安排部署。 寒冬已过,春回大地,春暖花开,为了让村民们享受干净舒适的文化活动场所,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前提下,吐鲁番市中级人民法院下沉干部主动为其那巴格村的文化广场进行“洗澡焕颜”。 在全国一盘棋防控疫情的非常时期,喀什中院执行局全体干警上下一心,不等不靠,积极运用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将部分工作转移到“线上”进行,并积极推进分段集约执行工作模式,为疫情防控工作在法治轨道上顺利开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 新疆伽师法院在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不断提升便民服务能力,积极与县财政局、银行对接,推出电子缴费功能,通过缴费平台引导当事人快速实现电子缴费。目前案件当事人只需用手机扫码,便可一秒闪付诉讼费、执行款等费用。 新疆木垒县法院在疫情防控关键期,认真落实县委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迅速组织开展“防疫健康信息码”宣传推广工作,确保广大干警和群众知码、懂码、有码、用码,为木垒县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有力保障。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刑事审判工作,3月17日,新疆若羌县人民法院“响鼓用重锤”,依托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运用互联网庭审系统宣判了一起交通肇事案,敲响了互联网宣判刑事案件的第一锤。 在疫情防控期间,为充分保障群众的诉讼需求,不断提升该院审判质效,新疆木垒县法院审管办3名干警直面困难,在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大潮的同时,扎实推进审判管理等工作正常开展。 3月13日,新疆博湖县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利用政治学习时间在院党组书记带领下深入学习脱贫攻坚相关文件,坚定信心立下目标,保证2020年包联村不漏一户,不缺一人彻底脱贫。 3月10日,吐鲁番市中级人民院召开全市两级法院视频会议,协调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审判执行工作,研究部署改进各项措施。 当前,疫情防控工作仍处于关键时期,为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3月16日,新疆和硕县人民法院组织青年干警开展“关爱守护生命· 共建美丽家园”志愿服务活动。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按照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强化电子诉讼推进疫情防控期间执法办案工作的通知精神,强化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信息化手段的深度运用,借助互联网技术实现立案“不打烊”、线上“云解纷”、工作“不掉线”等非接触式司法活动,充分利用现代科技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全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确保疫情防控、审判执行两不误、同推进。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脱贫攻坚战及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当前脱贫攻坚已进入决战决胜的关键时刻,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立足审判职能,主动担当作为,坚持精准施援、精准保障、精准普法,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2020年3月10日下午三点,河南省光山县中心法律服务所主任罗新与诉讼委托人准时通过云间互联网参与了光山县人民法院的庭审直播,成功的调解了一起继承权纠纷。 为强力推进焉耆县法院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工作,进一步提升干警信息化应用水平,在前期开展信息化应用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的基础上,3月13日下午,新疆焉耆县法院结合自身信息化应用工作实际,组织全体干警进行了第二轮信息化应用培训。 如今,支付宝、微信扫码支付已经被普遍使用。为方便当事人,减少当事人的诉累,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针对相关费用缴纳进行了进一步升级,推出了“扫码缴费”功能。案件当事人只需要通过手机扫码,便可一秒闪付诉讼费等费用。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高级法院关于进一步强化电子诉讼,推进疫情防控期间执法办案的指示精神,提升互联网庭审的应用能力,解决使用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巩固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确保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活动正常进行。近日,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举办了互联网“云间庭审”应用培训,涉及互联网庭审的法官、书记员等4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裁判文书质量是人民法院司法能力、司法水平和审判质效的集中体现,随着裁判文书全面、常态化上网公开,裁判文书的质量和制作水平的要求显得更为严格,为进一步加强各审判法官的裁判文书质量,保障人民的司法诉求,新疆和硕县人民法院对此项工作常抓不懈,充分利用“信息化”科技成果开展裁判文书评查工作。 为最大限度维护好人民群众的诉讼权益,新疆木垒县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间及时调整工作模式,将网上诉讼服务贯穿立案、审判、执行的各个环节。该院院领导亲自上阵、率先垂范、积极奋战在审判工作第一线,有效调动了全院法官利用“互联网法庭”这一方式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积极性,确保疫情防控下审判执行工作的有序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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