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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车县法院:“三促三阶段” 降低诉内衍生案件发生率

时间:2022-06-15 11:15:18  来源:健康中国人  作者:孙婷
导读:新疆喀什地区莎车县人民法院积极落实“诉源治理巩固提升年”活动要求,结合辖区实际,精细化谋划推进,努力提升诉源治理精准度、实效性。通过“三促”工作法紧盯诉前、诉中、判后三个阶段,加大诉前、诉中调解率、提升案件质量,着力减少执行、上诉等“衍生案件”,做好诉内的“诉源治理”。

  健康中国人讯(通讯员 孙婷)新疆喀什地区莎车县人民法院积极落实“诉源治理巩固提升年”活动要求,结合辖区实际,精细化谋划推进,努力提升诉源治理精准度、实效性。通过“三促”工作法紧盯诉前、诉中、判后三个阶段,加大诉前、诉中调解率、提升案件质量,着力减少执行、上诉等“衍生案件”,做好诉内的“诉源治理”。

  落实立审执协同机制,促自动履行

  一是落实立审执协同机制,加大诉前保全力度。将案件保全引导贯穿收案、诉前调解、立案、审判全过程,以此促进民事案件自动履行,减少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二是制定自动履行激励机制。在调解协议中设立未自动履行须加付违约金、前期未履行则后期付款义务须提前履行等违约限制条款,通过加大违约成本的方式促使债务人自动履行义务。三是减少公告案件比例。严格落实送达工作相关规定,充分利用各种查询方式,穷尽公告送达前一切送达措施,有效减少公告案件数量,夯实债务自动履行的基础。

  加强矛盾实质性化解,促一审解纷

  一是强化小额程序适用,对于诉讼标的额在39000元以下的金钱给付类案件,优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对于标的额在156000元以下的金钱给付类案件在收案时引导当事人约定选择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二是加大诉中调解力度。充分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借助多方力量做好诉中调解工作,实现案结事了。三是严格落实上诉案件五位一体判后答疑、释法机制。上诉案件均通过院、庭长答疑,实现服判息诉,减少上诉案件数量。

  提升案件质量,促息诉服判

  一是落实类案检索机制。对于所有判决案件均要求提供类案检索报告,提升案件质量。二是发挥法官专业会议职能。对于双方当事人争议较大的判决案件均通过法官专业会议讨论,明确法律适用,统一裁判尺度。三是加强发改案件点评分析。对发改案件由分管院领导每月组织全体法官进行分析研究,查找原因,吸取教训,落实改进措施。

  下一步,莎车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巩固诉源治理成效,在诉内“衍生案件”上持续用力,以最大限度实现案件化解在前端程序,在“治未病”和“治将病”上下功夫,以案件质量为着力点,在各审判环节同向发力、一体推进,切实降低诉内“衍生案件”发生率,实现案件源头治理。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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