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曹军舰 王晓东)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法治宣传,引导群众自觉成为生态环境保护的“行动者”,提高社会环保法治意识,携手共建美丽确山。在6月5日也是第51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河南省确山县人民法院志愿者们于6月2日深入辖区内的瓦岗镇、竹沟镇和石滚河镇三个拥有丰富野生动物资源、林木资源和矿产资源的一线农村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宣传活动,引导群众树立环保意识,强化群众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认识。
志愿者们走进农家、走进田间地头用拉条幅、发放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单、现场讲解答疑、展示相关典型案例的方式进行了普法宣传。力求基层群众能够认识到狩猎野生动物、无证滥砍滥伐树木、非法采矿等违法行为带来的危害。经现场说法后,一些群众表示之前都没意识到上山随意砍伐一些树木,下河电鱼、炸鱼的行为是违法犯罪,通过法院的这次宣传,肯定不会这样做也会教育身边亲人朋友不能这样做。同时也会向亲朋乡亲们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坚决不做违法犯罪行为。同各村委负责人沟通座谈后,各村委负责人们表示会大力配合法院宣传,大力宣传相关案例,促使宣传效果持续、入脑入心。
此次活动在各村委、进出山林的必经路口和自然河流等处共悬挂宣传标语横幅九条,现场答疑三十余起,发放保护环境宣传资料等百余份。通过深入山区一线农村开展保护环境普法宣传,向基层群众展示了确山县人民法院在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行为的决心和成效。既宣传了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同时也曝光了一批破坏生态环境的反面典型,宣传力度较往年进一步加大,群众的环保意识、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确山县人民法院始终立足司法职能,以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理念做好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强化民生司法保障。今后将一如既往回应民生关切,依法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行为,为守护绿水青天,护航生态环境贡献司法力量。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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