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中国人讯(通讯员 马德俊 刘旬)近日,申请执行人阿某将一面印着“维护法律公正,为民排忧解难”的锦旗送到执行法官手中,表达对新疆莎车县法院执行法官工作的认可,对执行法官说:“在你们的调节下,我拿到了全部执行案款,一个月以来,我一直记得,今天,我要亲自把这面锦旗送到,了了自己的心愿”!
原来,2020年玉某向阿某借了15000元,约定年底偿还,但到了年底,玉某并没有履行自己的诺言。在多次催要无果后,阿某将玉某起诉到法院。莎车县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玉某在判决生效后20天内偿还原告阿某15000元借款”,但是玉某却始终不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总以没有钱为由不向原告支付借款,原告无奈之下遂诉至法院。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到被执行人玉某家中了解情况,耐心细致的做玉某的思想工作,告知不履行的义务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促使玉某在思想上有所动摇,最终促成玉某配合执行,并在法官的主持下,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全部案款。
今年以来,莎车县人民法院始终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认真贯彻“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精神,在为民办实事上出实效、出亮点,以司法为民的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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