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中国人讯(通讯员 张琴媛)近日,新疆焉耆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灵活运用执行措施,通过以物抵债的方式成功促使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顺利执结。
2019年1月21日,焉耆县人民法院受理谭某、吴某关于请求确认调解协议效力的申请。经查,申请人谭某、吴某因买卖合同纠纷于2021年1月21日经焉耆镇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二人达成调解协,明确由吴某在2019年8月30日前分两次偿还谭某饲料款16380元。但在履行期限届满后,吴某拒不支付欠款,多次催要无果,谭某遂向焉耆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局干警艾米拉江·艾买尔受理此案后,多次与被执行人电话联系,督促被执行人偿还欠款,但被执行人均以家中没钱、所养牲畜没有出栏为由进行推托。为使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得到维护,艾米拉江采取网络查控、到被执行人家中实地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家中无耕地,账户仅存余额远远不足以支付所欠货款,但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有130平方米砖混结构房屋、2500平方米猪圈、1200平方米库房,三轮电动车一辆,20头母猪,54头小猪。基于上述因素考虑,执行干警积极同双方沟通协商,最终吴某愿意支付现金8380元,以4头小猪(每头2000元)抵付剩余所欠8000元的饲料款。
此次案件的圆满执结,是该院执行干警改变执行思路,灵活运用执行措施有效化解纠纷的又一典型案例。不仅帮助被执行人解决一起债务危机,而且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当事人均对此执行方式表示认可。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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