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中国人讯 (通讯员 王璐)“当初若不是法院积极协调,大力推动合并重整,公司可能早就没了,拖欠我们的番茄款还不上,我们农户的血汗钱就打水漂儿了。”近日,新疆博湖县领取全额清偿款的农户张某感慨道。
部分番茄种植户领取偿债资金
2019年以来,博湖县人民法院不断探索创新,勇于担当作为,大胆审慎灵活运用实质性合并重整机制,为关联企业合并重整的司法实践提供了具有示范意义的样本。
2019年4月至5月,博湖县红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锦某公司债权人先后向博湖县法院提交了破产重整申请。博湖县法院合议庭深知复兴契机对一个深陷困境企业的重要意义,破产重整可能是红某公司和锦某公司生存的最后一根“稻草”,博湖县法院于2019年4月、2019年7月分别裁定受理了债权人对红某公司和锦某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并指定管理人。
既要针对红某公司这家运行了十余年的民营企业沉淀下来的顽疾对症施治,更要力争一并解决关联企业锦某公司的困境,最终实现两公司重整的终极目标--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博湖法院合议庭成员在深入研究分析的基础上,就两公司的“症结”开出“综合诊疗方案”。
合议庭法官耐心解答债权人疑问,听取意见建议
面向全国招募投资人、投资人拟定重整计划方案、召开债权人会议讨论重整计划方案······经过一系列合并重整工作,该院根据破产管理人申请,裁定批准博湖县某番茄制品有限公司和新疆某番茄制品有限公司涉1.17亿元债务的合并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
重整期间,共624家债权人申报债权。且其中近450家为番茄种植农户,其所申报债权额多在4万元以下,对此,合议庭积极与博湖县党委、政府沟通,在“府院联动”机制的有效运行下,在重整资金不足以兑付全部欠款的前提下,适当向小额番茄种植农户债权倾斜,提高其清偿比率,最大化维护番茄种植农户的债权利益。
目前,在博湖县法院和破产管理人的大力推动下,两家公司合并重整工作已经启动,生产经营进入正常轨道。 责任编辑: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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